更新时间:2022.06.06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商标侵权的标准有: 1、侵权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 2、侵权人明知没有许可,仍然实施使用、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更换他人合法注册商标等行为; 3、前述的侵权人行为与商标注册人遭受的实际损失存在因果联系。
商标无效的情形有: 1、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的规定; 2、以不正当手段注册; 3、商标使用不当,商标申请人使用不当,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严重的,撤销商标专用权; 4、商标有效期,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一旦超过10年和半年,该商标将无效; 5
侵犯商标权销售商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缴纳罚款。依据《商标法》的规定,被侵权人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
侵犯商标权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 (2)赔偿损失。 (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4)赔礼道歉。 二、行政责任。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权利人商业秘密的; 2、披露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前一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
导致商标权终止的情形有: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商标侵权有如下法律责任: 1、民事法律责任。包括指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2、行政法律责任。包括没收、销毁主要侵权工具、行政罚款等; 3、刑事法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罚金等。
抢注商标利害人一般不会承担侵权责任;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它的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情形有: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侵权的免责、产品质量侵权的免责、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的免责、污染环境侵权的免责、因地面施工引起侵权的免责等等。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情形具体如下: 1、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
债权债务免除常见情形的有: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