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遗产继承人。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不是,转继承人是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才继承。转继承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的,应当在继承份额内承担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债权的范围是专属于被继承人本身意外的合法债权,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如下: 1、被继承人依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发生的未履行的给付财物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
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对于被继承人的要求有:继承人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应到房屋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再次出卖、转让、赠与该房屋时应当遵循现行的土地政策法规。
法人变更应当承担原债务的。根据相关规定,法人是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能够独立承担债务。法人变更后,原债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承担,法人不得因变更而不履行债务。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所行使的相关民事行为对外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有限公司的法人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就是法人必须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公司债务法人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每个责任有限公司都有一个法人代表,如果是
有权利分遗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因此,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有权利分遗产。
需要 一、原理:继承人应概括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理解为法定承受被继承人的合同地位 二、遗产的范围:不仅包括积极遗产(被继承人生前享有的权利),也包括消极遗产(被继承人生前负担的债务喝应当缴纳的税款) 三、限定继承规则:继承人未放弃继承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主要有以下权利与义务: 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 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 3、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 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 5、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 6、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代位继承人只能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