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保证合同属于要式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
抵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保证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抵押合同是债务人不移转对标的物的占有作为债权担保与债权人达成的协议,担保合同是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1、合同担保没超出合同对内效力的范畴。 2、合同担保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合同保全则完全是由法律的规定产生的。 3、合同担保较之合同保全而言,对债权的保障作用更为重要因债权人不像担保权人那样能够实际掌握控制实现债权的财产,也不能对第
不属于担保合同,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委托合同、运输合同等。 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其中留置属于法定担保,无须签订合同,故担保合同种类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定金合同四种。
保证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担保合同包括的内容更大。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
担保合同和保证合同是包含关系,保证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担保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保证合同是人的保证。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合同。
保证合同属于诺成合同。保证合同的成立无须担保人交付财产,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成立的合同。
保证合同属于要式合同。要式合同就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民法典中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所以保证合同属于要式合同。
抵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抵押合同是指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合同。
担保合同的主体由主合同的主体构成。主合同的债权人就是担保合同中的债权人即担保权人,主合同的债务人就是担保合同中的债务人即担保人。主合同的当事人和担保合同的当事人相重合。
不一样,合同担保没超出合同对内效力的范畴。合同担保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合同保全则完全是由法律的规定产生的。合同担保较之保证合同而言,对债权的保障作用更为重要因债权人不像担保权人那样能够实际掌握控制实现债权的财产,也不能对第三人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