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6
判刑4年,最多能减刑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四年有期徒刑的二分之一为二年。
如果判刑一年,一般会坐满一年牢,除非有突出表现减刑,但最高减刑不得超过总刑期的一半,也就最少做来六个月,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判刑5年能减刑一次。最多减刑不超过两年半,我国法律对于减刑后刑期有着明确的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对于执行刑期的犯罪分子而言,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理论上最多可以减五年半。一般就是减个两三年这样,表现好,积极服从管理,好好改造。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判刑以后是可以减刑的。具体减刑标准,要根据受刑人在刑罚期间的表现来衡量。如果受刑人在刑罚期间,认真悔过、接受改造教育,或者有立功表现,那么就可以根据表现程度来进行一定程度的减刑。一些重大立功表现,比如提供重要线索、帮助警方刑抓获嫌疑人,以及
判刑一年可以减刑。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
被害人的谅解书不是减刑的条件。谅解书是在判刑之前法官作为减少量刑的参考因素。作出判决之后,能够减刑的只有认真遵守监规,好好接受教育改造以及作出有贡献的行为。
被判4年最多可以减2年刑。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判刑两年可以减刑,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进行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