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7
对法院错误刑事判决检察院可以抗诉再审,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确有抗诉的必要性的。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直诉就是不采取逮捕措施,直接提起公诉。直诉案件是指案件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或公安机关认为情节轻微而采取取保候审,侦查完毕后直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直诉案件是指,案件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或公安机关认为情节轻微而采取取保候审,侦查完毕后直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直诉的特点就是不采取逮捕措施,但仍要经过检察院审查起诉,或决定起诉,或不起诉。直诉案件一般为轻微案件,故若能在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
检察院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但是因为证据还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或者是行为人的行为犯罪程度轻微并且有悔罪的表现,或者是依据法律规定可以对行为人减轻处罚的,检察院都可以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检察院的抗诉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1、被告人、自诉人和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第一审判决的抗诉期限为
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期限如下: 1、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3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可以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2、当事人对有证据证明违反自愿原则或违反法律的调解书的再审申请
检察院不支持抗诉的可以看是否违规,违规的话可以向检务督察部门反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终止审查: (一)申诉人撤回申诉,且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 (三)当事人自行和解的;等等。
检察院提起诉讼意味着刑事案件已经准备进入了审判阶段。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补充侦查,在提起公诉阶段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对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发现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了罪行或同案人,需要补充进行有关专门调查等工作的一项诉讼活动。
检察院抗诉期限是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检察院抗诉流程如下: 1、人民检察院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2、原审人民法院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3、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