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去哪里起诉,这在法律上称为管辖问题。离婚诉讼不是哪里都可以办的,而是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
起诉离婚,对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等重大过错情形的,受害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种。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带以下材料: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4、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材料; 4、证明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是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如果夫妻双方都是无名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则需要由一方的代理人提起诉讼。 二、要求离婚的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一般情况下,只要有一方不配合的,那么另一方就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因为协议离婚手续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如果一方以配合办理手续,那么另外一方就无法通过协议离婚这种方法来结束夫妻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地点如下: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可以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条例规定,离婚诉讼应该向被告方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夫妻任何一方离开居住地已经超过一年以上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通常是由原告方住所的本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的,一方起诉离婚案件的,通常是由被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具有管辖权,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
离婚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
起诉离婚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当事人起诉离婚的,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去提起;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离婚的手续是提交诉状和证据、法院依法受理、审理、调解或判决等。
起诉离婚是到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法院起诉。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