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拘留与批捕的区别: 1、适用条件不同。 (1)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上述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 (2)逮捕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监视居住等方
犯罪嫌疑人在逮捕羁押期限的,并不是将当事人送到监狱羁押,而是看守所。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否判刑,是否犯罪,均要有法院通过审判来定论。犯罪嫌疑人在批捕以后到判决之前都在看守所羁押,批准逮捕是在案件经过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而对嫌疑人
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的范围,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一、用益物权与地役权的区别如下: 1、地役权发生在相邻土地关系中,因而是一种地产相邻权; 2、地役权不能离开需役地而独立存在,
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的范围,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一、用益物权与地役权的区别如下: 1、地役权发生在相邻土地关系中,因而是一种地产相邻权; 2、地役权不能离开需役地而独立存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拘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可以不收监。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形有: (1)存在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个人生活不能够自理,如果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也不致于危害社会的; (3)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拘役与管制以及缓刑的区别如下: 1、拘役,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强制劳动的刑罚; 2、管制,我国刑法规定的量刑类型。控制是对罪犯不予拘留,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进行社区矫正。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控制期限和执行机关,控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1.执行机关: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
被批捕之后流程件侦查、申请起诉及法院审理等环节。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
逮捕是羁押在看守所,拘役是在拘役所执行,当地没有设立拘役所的,就在看守所执行。另外,拘留所只能执行行政拘留,不能执行拘役或者羁押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 以上三个条件,紧密联系,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逮捕。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主要如下: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但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
1、累犯必须是受过一定刑罚处罚,并且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以后的犯罪分子才能构成;而惯犯的构成并不要求行为人受过刑罚处罚。 2、累犯一般必须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以后的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而惯犯则是在一定时间内反复实施同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