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
上海市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 (2013)》(沪府发[2013]61号)执行,标准为航头镇农用地52.95元/平方米,非农用地52.95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
省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当地的综合地价确定,土地补偿费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人口数计算,具体金额根据当地政府的补偿安置方案而定。
1、轨道交警大队处理点。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沪闵路8075号。电话:021-63189188。 2、徐汇交警支队处理点。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2138号。电话:021-23037979。
补偿标准如下: 一、一类片区。区片价:54000元每亩。基本农田:64800元每亩。建设用地:54000元每亩。未利用地:43200元每亩。 二、二类片区。区片价:50000元每亩。基本农田:60000元每亩。建设用地:50000元每亩。未
1医疗费,凭票据、按实计算2工伤康复费用,凭票据、按实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条件:工伤人员住院期间,计算方法:30元*住院天数4交通食宿费,凭票据、按实计算,外省市治疗的,按实计算5辅助器具费,条件: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鉴定委员会确认,
南海区征地补偿标准也适用国家法律统一的征地补偿标准,即包括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标准和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标准。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国家土地的征用标准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房屋造成搬迁、临时安置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征收国有土地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的方案需要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