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以复议,只能复核,复核时间为三天。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不属于行政行为,对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能行政复议,但可以申请复核。 因为交通事故认定行为不是行政行为,而是在诉讼中作为认定损害赔偿的一个依据,所以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应这样审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主要是从程序上审查判断以及从实体上审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申请交通事故责任书复核应当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当事人如果需要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复核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但以申请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要申请复核的,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核应需要采取书面形式递交申请。 根据规定,当事
第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适用程序错误或责任划分不公的,可及时申请复核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申请应当在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