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指定监视居住的情况如下: 1、符合采取监视居住的条件,即为依法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存在着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特殊情形,或者因羁押期限届满而案件尚未办结、确定有必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3、对于应当取保候审但未能提供保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要折抵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特殊条件是指具备适用监视居住必备条件的同时,要启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还必须满足的额外条件,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 第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形有: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根据法律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折抵刑期的。具体规定是:罪犯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犯罪嫌疑人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时候,是可以会见家人的,但是需要经过相关的执行机关批准。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如下: 1、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羁押期限届满而案件尚未办结、确定有必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2、被采取监视居住人没有固定的住处,或者其属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其住处执行有妨碍侦查的可能,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其实也不一定就能折抵刑期。一般在住所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就不能折抵刑期。但如果是指定居所监事居住的话,这样的情况下除了要及时通知家属外,监视居住期间日后也是可能折抵刑期的,主要还是看日后所判的主刑是什么。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具体规定如下: 1、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具体的适用条件具体如下: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
在指定住所监视居住时间,按照相关规定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指无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和会见他人,在传讯的时候应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是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