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合同债务人的权利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时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在当事人互负债务,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时行使);以及不安抗辩权等权利(在后履行一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行使)。
债权债务的起诉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债务转移必须要满足四个要件,首先,须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其次,被转移的债权债务确实可移转;再次,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一致的意见;最后,债务转让要经债权人同意,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
债务人的合法权利包括: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的抗辩权;互负债务时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等。其中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时行使的,而先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是在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时行使的。
债务人的权利都有: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须有确切证据,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方债权债务能抵销。不能抵消的情形认真: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 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主要有: (1)必须履行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 (
债务纠纷中债权人追债的方式,以下: (1)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2)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不同,
债务相互抵消的条件: 1、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 2、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3、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约定抵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