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当债务人不能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进行清偿时,债权人的预期目标落空。此时,如仍保持债权人减让债权的效力,对于债权人明显不公。为此,依据公平原则,若在和解协议未执行或未全部执行完毕时,和解协议被裁定终止执行,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放弃部分债权的承诺失
债务人放弃财产继承权,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确认放弃无效。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
导读:破产和解是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法。破产和解程序中,债权人与债务人往往会签订放弃债权协议书,这份协议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四条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
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的和解协议,一般都以债权人的债权减让为条件。和解债权人(普通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放弃部分债权,是以将来能够获得高于破产清算的清偿为前提。当债务人不能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进行清偿时,债权
继承发生时,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行为直接指向的是财产权利,倘若因此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撤销权的主要法律效力在于,能够撤销债务人损害债权实现的行为。其中就包括了,可以撤销债务人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不合理的高价收购财产、放弃到期债权以及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等的行为。具体来说,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人民法
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函,违反了我国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承诺,不具备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足额缴纳、代扣代缴社保费用,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社保征收机关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
经过公证的房屋,也可以通过放弃继承权的方式,放弃房屋的继承。具体来说讲,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继承人可以在继承正式开始之后放弃自己的继承权。放弃继承权的方式,必须是法定的明示方式。如果是默示的话,就视为继承人选择接受继承。换句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