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行政复议当事人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费用,行政复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当地政府财政进行支出。行政复议是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合法性、合理性的审查,是保证公民的权利,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进行监督的手段,同时也是行政机关对自己履行行政职责时的纠错程
行政复议需要六十日。复议机关一般要在六十日后作出复议机关;但情况复杂的,至多可延长不超过三十日,并且要取得复议机关负责人的批准,还需要及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下面是行政复议起诉期限的规定: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可以在知道侵犯自身权益的行政行为已经被作出后六十日内申请。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应当注意行政复议的期限,超过复议期限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复议申请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确有困难的可以以口头形式提出。
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形式。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
行政复议不开庭的,因为只有法院才需要开庭的,但是行政复议需要审查。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一般是60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决定期限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