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领结婚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当事人申请领证,并提交资料; 2、婚姻登记机关审核证件材料; 3、符合条件的登记结婚,并发放结婚证。 领证需要到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领取结婚证需要的手续: 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
去民政局离婚的,则是要办理协议离婚,需要下列手续: (一)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好,并写一份离婚协议书。 (二)双方亲自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三)经过离婚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
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第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第四、夫妻双方
民政局离婚需要的手续: 1、申请离婚登记需要同时满足如下的条件:双方应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应共同申请、共同领证,不能委托办理;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应当齐全;双方均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政局离婚需要的手续是:男女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并登记,等三十天离婚冷静期过后再去领取离婚证。
到民政局离婚需要如下手续: 1、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并提出登记申请; 2、对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通知缴费,并开始计算离婚冷静期; 3、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当事人亲自领取离婚证。
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的证件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及资料: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需要的手续准备相关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即可。具体如下:1、双方进行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债权等事项的协商;2、协商一致后,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资料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3、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的三十日后
一、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补办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