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3
一般夫妻离婚时认定债务的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等法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以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离婚时的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双方共同负担。夫妻可以协商确定各自应偿还的份
下列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1、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借款,不管该借款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借款,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或债权人能够证明即应认定为夫妻
夫妻债务应当通过判断有无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来认定,夫妻债务应当由夫妻的共同财产偿还,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下列情形的债务会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
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有: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共同债务的认定有以下情形: 1、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作了列举式否定性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
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标准首先是夫妻双方的约定进行认定,没有约定则根据《民法典》里规定的情况进行认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哪些债务是属于个人的,但如果相对人不知道该夫妻的约定,则不能够对抗相对人,即相对人对夫妻双方中任意一方进行债务索要的时候,夫妻
婚姻持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举债,如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如另一方能够证明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债权人与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义务。 夫妻一方借债后
事后追认就是指的夫妻之中的另外一方,在夫妻一方已经以个人的名义借款之后,表示愿意与夫妻一方将上述债务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愿意共同偿还的意思表示。只有明示的意思表示才会被认为是对债务进行了事后追认。具体的比如说在电话微信中承认是夫妻共同举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