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1、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强奸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法定情形之,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帮助犯是在共同犯罪中帮助正犯的犯罪分子。行为人犯强奸罪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帮助犯,一般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因此对其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构成强奸罪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最少应当判处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未遂比照既遂的量刑标准从轻处罚。既遂的量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有其他恶劣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加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于情节较轻的肇事逃逸处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情节较轻的肇事逃逸且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
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在六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设置体系不同一般自首与准自首仅规定于刑法典总则中,而特别自首制度则是由刑法典分则所自行设立和规定的。 (二)效力范围不同一般自首和准自首制度因规定于刑法总则而具有适用效力上
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的区别:1、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实施的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其中有一罪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就不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2、一般累犯要求犯
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的区别如下: 1、一般自首,其成立条件是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后未受到讯问、采取强制措施前,出于自己的意愿向有关司法机关承认自己犯罪,自愿在有关机关的控制下,等待进一步解释犯罪事实的行为,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