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如下五点: 1、导致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的主要原因是存在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乘人之危、欺诈、胁迫等;无效合同的主要原因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认定程序不同,撤销合同中的撤销程序必须由撤销权人启动;人民法院和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一般是一年,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应当行使撤销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
以下情况下合同可以撤销: 1.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的; 4.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的。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应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是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可以撤销的合同有以下这些: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
合同撤销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应有如下几个方面: 1、合同被撤销的溯及力。 被撤销的合同,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合同部分无效的后果。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合同被撤销后的财产责任。 合同被撤
可撤销合同是,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致使合同的效力有瑕疵。如果当事人撤销合同的,则合同变为无效;如果当事人未撤销合同的,则合同仍然有效。可撤销的合同有因欺诈订立的合同、以及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等类型。
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和内容: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的合同包括重大误解的合同、被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以及显失公平的合同。
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指该销售合同内容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签订时也不存在任何问题,不能请求法院撤销该合同。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可以用不同的方式作出,最直接和最清楚的方式是由要约人在要约中作一个有效的声明。
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指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合同。在民法中表述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情形规定在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对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及乘人之危的情形做出了规定。这种故意使对方在违背自己真是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