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
民法典的侵权责任编这样规定高空抛物: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划分高空抛物责任的方法:一般来说,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全部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来给予补偿。
高空抛物砸中车辆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受害人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并且通知物业来处理。 2、如果确定抛物者的,由抛物者承担赔偿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3、物业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既遂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承担刑事责任: 1、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
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刑事责任的承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属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的行为。
管理施工现场高空坠物的措施有: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各级领导和专职、兼职安全人员跟踪到位的安全监护;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作好工人入场的安全教育;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规定5级以上大风不得高空作业;不得随意
车辆被高空坠物砸到,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包括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使用人及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实施高空抛物的行为人等赔偿损失。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罚款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常严重的会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
短信辱骂他人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仅仅是一般的骂人行为是不违法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者短信辱骂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会面临行政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