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法定继承是指法律直接指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指根据被继承人生前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确定继承人及其继承人类型和数额的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严格建立在人身关系的基础上,确定法定继承人的
遗嘱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次于遗赠抚养协议。也就是说,如果一人去世后既留下了遗嘱又留下了遗赠抚养协议的,优先按遗赠抚养协议进行;如果还有遗产没有被继承的,再按遗嘱进行;如果还有遗产没被继承,最后按法定继承进行。另外,在遗嘱与遗嘱之间,如果数份
股权继承和赠与适用股权转让同意规则。 公司章程可以就股权继承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在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资格可以继承。在继承人为原有公司股东,股权继承不发生任何障碍,因为这并未侵害公司的人合性,等同于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
法定继承可以放弃。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1、它是遗嘱和遗赠生效的时间; 2、它是确定被继承人遗产实际内容的时间; 3、它是分割遗产和放弃继承权效力应溯及到的时间; 4、它是法律上的期待继承权转化为现实继承权的时间; 5、它是确定继承人范围的时间。
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放弃继承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继承法》规定的两种不同的继承形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嘱继承比法定继承更优先。被继承人死亡后,生前立有遗嘱的,应当发生法律效力,遗留的遗产应当按照遗嘱处理,生前未立有遗嘱,或者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未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可以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至四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