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
出现医疗事故时应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并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是指
发生医疗事故,医生负有责任的,承担以下责任: 1、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2、构成医疗事故罪(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
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
1、和解: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 2、调解: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3、诉讼:在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可以有三种方式: 一、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凋解决; 二、是卫生行政部门解决; 三、是通过诉讼解决。这三种方式的顺序既不能颠倒,也不能并行而是有先后次序的,即首先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其次是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再次是经人民法院受理解决。
下面我将针对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问题,为大家做简单介绍。 关于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从启动到最后鉴定意见书的应用,一般包括当事人或法院委托、选择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确定鉴定事项、召开鉴定会、开展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书、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补充鉴定等
医疗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协商、调解和诉讼三种方式。先由医疗单位与病家协商处理,协商处理达成协议、共识则此案件到此结案;协议不成的,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不经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当事人可以采取和解、调解和诉讼等合法途径进行维权,具体如下: 1、和解:患方和院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3、诉讼:调解不成功的,可以直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事故的处理办法为:首先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可以自行调解,也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第三方来进行行政调解;如果不能调解成功,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起诉维权;司法鉴定之后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不服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
医疗事故事故处理可以有三种方式: 一、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凋解决; 二、是卫生行政部门解决; 三、是通过诉讼解决。这三种方式的顺序既不能颠倒,也不能并行而是有先后次序的,即首先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其次是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再次是经人民法院受理解
发生医疗事故的处理如下: 1、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
发生医疗事故后,患方可在一年内提出医疗事故的鉴定,若是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凭借鉴定结果,患方可以医疗机构协商解决,或者将其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