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提起代位权诉讼存在的问题包括:行使代位权不能超出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限制;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问题;以及次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其对原债务人的抗辩。
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债权。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流程:债权人作为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起诉书中必须包含对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等
代位权诉讼律师代理费各地区有一定差异,大致如下: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至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即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也合法。(2)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因此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即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债权
1、具备法律效力的。 2、但是不能像法院法官制作的调解书那样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3、司法调解,如果一方当事人不遵守,对方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只能起诉到法院维权。 4、司法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
代位权对债权人的法律效力如下:代位权行使对债权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债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应当向谁清偿债务,即债权人能否直接接受代位权诉讼取得的财产。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范围,债权人不得擅自处分债务人权利,债权人不
债权人代位权的效力如下: 1、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债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应向谁清偿债务,即债权人可否直接受领代位权诉讼所取得的财产。 2、对债务人的效力如下: (1)首先,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在法院认定
债权人代位权的效力如下: 1、代位权行使对债权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债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应当向谁清偿债务,即债权人能否直接接受代位权诉讼取得的财产; 2、当代位权成立,债权人胜诉后,债务人与债权人、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法律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
收条要具有法律效力,则其中需要包括收款人与还款人的基本信息,还款的具体金额等内容,签订该收条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行为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时效是三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权行使受到影响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