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胎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财产的处理: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财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财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
如果是法定继承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第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是遗嘱继承的,遗嘱中确定的由其继承的那部分遗产将按法定继承处理。
在只有一个遗嘱继承人的情况下,在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前提下遗嘱失效,转为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不想按照法定继承来安排遗产,则可以重新拟定一份遗嘱若被继承人将财产安排给了多个遗嘱继承人,遗嘱有效,那么即使其中一个或几个遗嘱继承人去世,其他
儿子先于父亲死亡,儿媳继承权如何处理?在本案中,刘某虽然身为其父的遗产继承人,对刘父的遗产具有继承权。但是,在刘父的遗产继承程序启动前,也就是刘父死亡前,刘某就已经死亡了,从而也就丧失了刘父的遗产继承
胎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胎儿不享有继承份额。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对于遗产的处理应按照遗产分配原则: (一)遗嘱优先于法律规定的原则; (二)法定继承
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没有继承权.因为继承权是附属于权利主体的,作为权利主体的人已经不存在,那么其所享有的继承权也随之消失.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此时生存的继承人才享有继承权.我国继承法
继承人先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的配偶一般是不能继承的,如果其配偶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很多赡养义务,可以适当分得一些遗产。继承人先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的配偶能否继承如果已经去世的继承人还有直系晚辈亲属(子女
遗嘱继承人死亡的,可以适用代位继承或者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如果胎儿在出生时存活的,无论存活的时间长短,都可以视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也就能够享有和行使继承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应有的继承份额。也就是说,即使胎儿尚未分娩
在我国《继承法》中并没有优先继承遗产的相关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依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法定继承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