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在受让方符合法律规定,不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情形下,那么是合法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
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权能转让。转让土地承包权需要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经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审查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可以转让,除一般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特殊要求: 1、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的,属于房屋建设项目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
个人可以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合法的转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时间不得超过承包年限。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一并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房地产转让的方式有:买卖、赠与、继承或者其他合法方式。不能转让的房地产包括: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的房屋、法律限制交易的房屋。
房屋继承要办好土地出让金。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依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否则不得使用土地。
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出让土地房屋有房产证,拆迁赔偿也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补偿。
土地经营权是能转让的,但需要遵循以下原则: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的使用者是可以单独转让出让的土地,但转让后的土地只能按转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
债权让与别名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