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双方恶意串通的意
1、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
以下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5、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
安置房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合下列条件是有法律效力的:安置房的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签订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安置房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
1、通常安置房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买卖安置房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但是容易发生纠纷,因为房屋在几年后的价值是升还是降都是个未知数,那么房产证拿到后,如果卖主拒不过户,只能起诉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双方应当在订立劳动合同、拟定劳动合同条款时出于自愿,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金额赔偿,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赔偿,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有以下情形的,合同无效: 1、合同当事人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3、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4、合同违法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5、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
婚姻法规定无效婚姻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
以下购房合同无效: 1、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3、合同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