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 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但是要注意: (一)对严重
取保侯审的保证金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才可以退还。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各方因素,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缴纳起点是一千元,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标准是:保证金的数额标准是视犯罪分子的性质,案子的情节,刑罚的轻重,社会危险性等因素去确定保证金的数额。但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一般在一千元。保证金的收取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对保证金的处罚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保证
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没收保证金: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未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未及时到案; 4、干扰证人作证的; 5、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犯罪嫌疑人在申请取保候审时若选择缴纳保证金的,则应当注意的事项包括:以能够约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以及应当报请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进行批准。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退还,不过前提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如果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禁止性规定,保证金将被没收,无法退回。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拘留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
取保候审保证金没有上限。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保证金必须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取保候审根据案件的不同,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执行。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都应当由执行机关作出。取保候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回,在取保候审结束后,当事人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对于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的,已交纳的保证金,没收部分或者全部没收,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保证金规定有: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取保候审人保不花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和保证金是择一进行,提出了保证人就不需要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