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刑罚的本质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行为实施者的惩罚,起到威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犯罪预备虽然还没有实施犯罪,客观上没有造成损害,但对社会是存在着显而易见的潜在危害的,如不加以制止和惩罚,无疑最终会导致犯罪的
教唆犯不是都是共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一、间接正犯,是教唆行为的一种特殊情况,就是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没有刑
间接正犯不是共同犯罪。因为间接正犯是指,犯罪的主犯以欺骗或者胁迫的手段,逼迫他人实施犯罪行为,而该犯罪行为的实施并不是出于该受逼迫的人的真实意愿,也即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所以不构成共同犯罪。但是如果有其他犯罪的故意的,则另当别论。
不同犯罪一般不构成共犯。共同犯罪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认识因素,各个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某种犯罪道,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与自己一道在共同实施该种犯罪。其次,有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
共谋行为是可以构成共同犯罪的。一种是叫事前共谋行为,这种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共同商量实施某种犯罪,这种叫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另一种是共谋行为不是在事前达成的,而是在犯罪实施过程中达成某种共同故意犯罪的,这种叫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主体是二人以上;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简单共同犯罪:各共同犯罪人都直接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客观方面行为的共同犯罪。复杂共同犯罪: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实
共同过失犯罪不是共同犯罪。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其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拘役后再犯罪的是否属于累犯需要根据犯罪分子前后罪具体刑罚、两罪间隔时间等多重因素判断。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或者被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次触犯应该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活动。
缓刑期满再犯罪的不属于累犯,构成累犯需要满足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才会构成累犯。
假释期间犯罪不构成累犯,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因为累犯成立的要求是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
被判缓刑再次犯罪不属于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才算是累犯。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新罪,不构成累犯。 因为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刑罚。而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没有执行的刑罚不能构成累犯。
缓刑考验期内犯罪,不构成累犯,但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