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监外执行二次犯罪不属于累犯。 1、监外执行又犯罪的,被收监羁押,未执行刑期及新犯罪判决刑期合并计算执行。 2、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监外执行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
监外执行期间,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不符合累犯的构成条件,不属于累犯。监外执行又犯罪的,被收监羁押,未执行刑期及新犯罪判决刑期合并计算执行。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不属于。因为成立累犯的条件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后罪。而缓刑,如果缓刑期满没有出现撤销缓刑的事由,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没有执行原判的刑罚,就不具备成立累犯的前提条件(即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因而,缓刑期满后再犯罪是不属于累犯的。
法院对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裁判: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条件: (1)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2)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是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
主观上如果没有故意或过失,就不构成任何犯罪。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刑法》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
主观故意是犯罪的构成要件之一。如果行为人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但其在主观上并没有任何犯罪的故意或者过失,则就不应该构成犯罪。此种情况应该与过失犯罪区分,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轻信
是否能取保候审,不能用概率来估计,而要看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
在满足以下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适用假释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共同犯罪至少应包括两个行为人。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不是。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由此可见,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必须是各共同犯罪人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