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9
贪污罪中的公共财产的范围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构成贪污罪。
可通过以下要件界定贪污罪:犯罪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
贪污罪中的公共财物一般是指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和国有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也以公共财产论。
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其具体形态可是建筑物、设备、库存商品、现金、专利、商标等。所谓非法占为己
没收财产的范围是:根据《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
贪污案发后,在作案手段和占有财物无法否认的情况下,行为人辩称所得财物用于“公务开销”、“经济交往需要”、“业务应酬使用”、“办了福利”等自己未得或所得很少时,如何认定其贪污财物数额呢? l、贪污犯罪既
传统刑法理论认为,贪污罪的对象只能是公共财物。根据刑法第9l条规定,公共财物是指国有财物、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物、用于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物,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集体企业
贪污罪的认定主要通过以下方面:1、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是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2、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经营、管理国家财产的人员;3、侵犯的客体为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4、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
中国公民的范围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国的公民。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生的新生儿自然具有中国的国籍,父母都是中国国籍,但新生儿在外国出生,也可以为孩子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但是具有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非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均可构成本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也即不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