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这是担保责任中的一种,是指依法律规定,在交易活动中当事人一方移转财产或权利给另一方时,应担保该财产或权利无瑕疵,若移转的财产或权利有瑕疵,则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当的责任。传统的瑕疵担保理论包括权利瑕疵和物之瑕疵,二者构成了完整的瑕疵担保责任
瑕疵担保责任是指依法律规定,在交易活动中当事人一方移转财产或权利给另一方时,应担保该财产或权利无瑕疵,若移转的财产或权利有瑕疵,则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当的责任。
瑕疵股权转让的责任承担: (1)受让人要承担因注册资本不到位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因为受让人接受了瑕疵股权,受让人就应承担补足注册资金的义务。应为这是受让人接受股权后,承接的原股东的权利义务。 (2)出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隐名股东的出资瑕疵: 1、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为。 2、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上并未出资的
出资瑕疵承担以下责任:出资瑕疵股东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出资瑕疵股东应当对其他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行政责任,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且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其他。
股东瑕疵出资对股东权利的影响有:经过合法的公司内部程序,公司有权对其股东权利进行限制。股东应在合理期限内对瑕疵出资进行补正,在合理期限内不补正的,公司的权力机构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股东出资瑕疵的形式包括: 1、实物出资未办理过户手续或没有交付实物的; 2、约定以货币出资但股东以实物出资的; 3、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但股东替代出资的; 4、出资价格明显不足的 5、出资物存在第三人合法权利影响公司占有使用处分的; 6、出资
股东出资缺陷的形式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以外的实物出资,特别是土地房屋或者其他实物办理产权转让的,股东不办理转让手续或者交付实物; 2、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实物出资; 3、约定以土地使用权、房地产等特定物资出资,但股东
1、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2、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股东未出资可能承担下列责任: 1、向公司承担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请求该出资瑕疵的股东,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承担违约责任。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债权人有权请
民法典中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在交易活动中当事人一方移转权利给另一方时,应担保该权利无瑕疵,若移转的权利有瑕疵,则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当的责任。在买卖合同中,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
1、瑕疵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 2、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3、抽逃出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