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股权转让后,股东的责任是否还需要承担要看具体情况: 1、双方约定由受让人承担的,由受让人承担足额缴纳出资等责任; 2、双方未约定原股东的出资义务的,受让人不知情的,由原股东承担足额出资等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
瑕疵股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转让时应当告知受让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应当在约定时间内缴足出资,并不会因为将股权转让,出资的义务就消灭。
瑕疵股权转让是否具有效力的确认方式:若瑕疵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违反法律等)的,则转让无效。若瑕疵为可以补正的情形,若当事人及时予以补正的,则自补正时生效,不补正的,则无效。若瑕疵微小的,则转让效力不发生变化。
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 当出现虚假出资;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执行未经确认的
通常,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法人承担,新入股的资金将会作为公司资金的一部分,因此它将拿来承担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对公司所负债务,股东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
股份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是指签订发起人协议时,载明的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公司不能成立时,由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以及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负连带责任。
挂名股东可以通过签署免责协议不予承担责任。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股东。挂名股东充分履行出资义务且不存在抽逃出资等情形的,无需承担责任。
非股东法定代表人连带责任的承担情形有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构成共同侵权的、公司有虚假出资、注册不实或者是抽逃资金等行为时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以及合同里约定法定代表人需承担连带责任,并且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中签字同意的,在这三种特殊情形下,不是公司
公司出资人承担责任如下: 1、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
全体股东仅以各自持有的股份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公司欠了债的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