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反担保的保证责任期间应当由当事人之间约定,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债务人应第三人的要求为第三人提供的担保。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保证期间经过,保证人免责。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 是一个不变期间,该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没有要求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则保证期间经过,保证人免责。
1、担保人承担责任之时,就是计算反担保人担保期间的起始日。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债务人应第三人的要求为第三人提供的担保。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反担保人是为保证人担保提供担保的人,如果保证期限过了,保证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反担保人也不需要承担责任,所以债务由债务人偿还。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
保证的方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一种是一般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担保、无限责任担保”都属于连带责任保证范围.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有证据证明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
民间借贷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借款时,保证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具体根据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分为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事先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保证中保证人
借款担保人担保期限长短需要看双方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担保期限。当双方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担保期的,担保人的保证期限按约定的期限履行;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期限视为主债务履行期限满之日起6个月,需要注意的是在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可以知道,保证人必须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并且,如果保证人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如果保证人没有履行上面讲的两项义务,经过有关机关查证属实后,由县级以上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