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申辩权和陈述权。任何权力的行使必须做到公正,对当事人不利的决定须听取意见,这是现代法制的一个重要原则。相关法律规定了对被
行政机关能够撤销自己的行政处罚决定。如果其处罚决定符合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等情形的,可以主动撤销,改正其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的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这样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公务员对上级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分属于内部处分事项,公务员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部门提出复议,但内部处分事项不是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
行政机关可以被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因此,行政机关作为其他组织,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的,可以被行政
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相较于以前的条款,该条新增了需要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
公民可以对政府的行政处罚提出行政复议。如果公民不服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该申请在复议机关的受案范围之内。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是税务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在税务机关派出专门人员或者机构的主持下,由直接参与案件调查取证的税务人员或部门为之一方,被认为违法的当事人为一方,有关证人等共同参加,由税务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
税务局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行政职能的机关。目前我国的税务局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各地的国家税务局直属于国家税务总局领导。
关于税务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税务机关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写好答辩状,提供证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递交给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