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公司股东协议不合理的情形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7、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五)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侵害股东权利:此种情形又可分为股权转让无效、违法剥夺股东资格、侵害股东优先认缴权等三种情形。 2.超越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虽为公司的权利机关,但其超越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应认定为无效。 3.违法分配利润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予以受理,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 (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持续两
1、违反法律或章程故意拖延或拒发股息; 2、违反法律或章程的规定,为少数股东参加股东大会附加不合理的条件; 3、利用公司的资金为多数股东提供优惠贷款或高价租用其财产; 4、无理拒绝向少数股东提供或隐瞒有关公司经营状况、资产情况以及其他必要的
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有: 1、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2、恶意逃避债务; 3、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不足的补足; 4、抽逃出资; 5、一人公司的债务; 6、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7、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补足出资的连带
公司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非法解除股东资格的公司决议; 2、非法变更股东出资额和持股比例的公司决议; 3、侵犯股东法定权利的公司决议; 4、损害公司或者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公司决议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
下列情形下股东能起诉上市公司: 1、股东大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 2、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有效性发生争议又无法协调的; 3、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的方法如下: 1、中小股东可以通过单独或者联合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中小股东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 3、股权优先购买权,这是所有股东享有的一项特权;等等。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如下: 一、货币出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如果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二、非货币出资。股东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用这些财产出资
股东虚假出资存在多种表现形式: 1、以无实际现金或实际现金不足的虚假银行进帐、对帐单骗取验资; 2、以虚假的实物出资手续骗;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对验资,将款项
可以证明夫妻感情出现裂缝的方式如下: 1、看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关系是否破裂; 2、看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应从双方结合的方式、恋爱时间的长短、结婚的动机和目的等方面反映出来; 3、看离婚时夫妻关系的现状; 4、看离婚诉讼中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