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0
《刑法》并没有规定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这一罪名,规定的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
《刑法》没有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只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行为人犯此罪的,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我国刑法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处罚有两种情形: 1、如果情节严重,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2、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则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买卖土地使用金额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20%的罚金;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5%-20%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值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构成要件为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
德州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主体。 (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不构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特征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并以牟利为目的; 3、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限包括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如果要构成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制度; 3、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4、客观上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限包括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