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行政复议后,如果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十五日内提起诉讼。该期限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或者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行政诉讼案件可以当庭宣判,也可以定期宣判。法院可以在审理案件后,当庭宣判,并在十日内发给当事人判决书;也可以定期宣判的,并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当事人判决书。
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应该立即立案,不能当场决定的,应当在收到起诉书七天内决定。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行政诉讼一般会由法院在六个月内择期开庭,并及时宣告判决;但法院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案的,会在四十五日内择期开庭,并宣告判决。开庭的具体日期则要由法院在上述期限内合理的决定,并及时通知各当事人按时参与庭审。
工商行政处罚案件一般可以延长30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法律规定,工商局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行政诉讼判决行政行为违法的处理是,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其他判决情形是:行政行为正确无误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诉讼案件从立案到开庭的时间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但法院应该从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分为十五日和六个月。如果当事人先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限是十五日;如果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的期限是六个月。
拆迁安置补偿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
行政诉讼法中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耽误起诉期限;公民死亡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终止;或者上述主体被行政机关、其他人控制等。
我国《行政诉讼法》中规定的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一般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耽误起诉期限;公民死亡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终止;或者上述主体被行政机关、其他人控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