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7
保管合同发生纠纷时,提起合同诉讼,需要向法院提交如下证据: (1)合同及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图表和购销合同副本; (2)货物入库交接手续; (3)交付、收取保管费凭证; (4)货物验收资料; (5)货物验收报告; (6)保管方未按规定
保管合同发生纠纷要提交以下证据,具体为: 1、合同及相关修改合同的文件、电报、图表和购销合同副本; 2、货物入库交接手续; 3、交付、收取保管费凭证; 4、货物验收资料及报告; 5、保管人未按规定收货的证明; 6、存货方未按规定入库的证明;
保管合同纠纷要提供以下证据: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包括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等; 2、证明存在保管合同关系的证据,如保管合同; 3、证明对方违约的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保管合同纠纷去法院要交的证据有:合同及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图表和购销合同副本,货物入库交接手续,交付、收取保管费凭证,货物验收资料,货物验收报告,以及保管方未按规定接货的证明等。
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如下: 1、如果使用单一的运输工具,管辖法院将根据不同的运输工具确定。如果使用水运,由海事法院管辖,铁路运输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2、联合运输的,根据具体情况,与海事有关的,由海事法院管辖,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由铁路运输
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属于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但是当事人订立书面协议选择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管辖权属于其约定的法院。
合同诉讼的管辖有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级别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协议管辖,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管辖地点。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 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在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下,因买卖合同产生的纠
房屋租赁合同的管辖权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专属管辖,由房屋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若房屋租赁合同没约定管辖法院,都是不需要考虑的,直接去房屋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进行诉讼即可。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可选择该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本质上属于合同纠纷,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践中,当事人往往对管辖问题做出约定,人民法院经审查合法有效的,不违反关于知识产权案件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规定的,可以按照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的规定包含以下内容: 1、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若当事人依法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当事人约定的法院来管辖。
装修合同纠纷的管辖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合同双方对管辖法院另有约定的,只要不违反级别管辖,应当按照约定办理。且约定管辖应当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范围内。
首先,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合同双力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