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行纪合同不是单务合同。行纪合同不是单务合同,而是双务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行纪人有哪些义务 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
居间合同,也称中介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其中,提供订立合同机会的一方称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委托人。在居间合同中,所谓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是指接受他人的委托,为他寻找
居间合同指的是居间人给委托人汇报签订合同的机会或供应签订合同的中介服务,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居间合同与中介合同的规定类似。
行纪合同是要式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行纪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是: 1、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人要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2、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为公民或法人; 3、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行纪事务,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二者存在的区别是: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而行纪合同属于有偿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在行纪合同中,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的人是行纪人。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
居间合同是委托人支付报酬,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合同,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给委托人汇报签订合同的机会或供应签订合同的中介服务,而委托人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的一种合同。 居间人要真实的向委托人汇报订立合同的相关事项,为了促使合同成立,居间人所付出的相关活动费用要自己支付。合同不能成立的,不可以求药支
居间合同,也称中介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其中,提供订立合同机会的一方称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委托人。在居间合同中,所谓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是指接受他人的委托,为他寻找
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为:1、合同适用的范围不同。行纪合同仅适用于购、销和寄售。委托合同可适用于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2、权利义务承担主体不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从事交易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由行纪人承担。3
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类型的合同。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