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8
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看夫妻双方是否有约定。如果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对婚内财产进行约定的,离婚时留存的公积金应当进行分割。如果约定了属于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那就属于个人财产,对住房公积金不予以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
作为储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的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国家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的住房工资,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所以,婚后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
是的。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作为储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的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国家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的住房工资,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所以,婚后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或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时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各类收益、继承和受赠的财产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公积金不能随意提出,可以采取折价或者财产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如果双方都有公积金,可以先计算总额,
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双方可以作出另外的约定。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结婚前的住房公积金,是个人的财产。
对于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法律界一直存在不同的看法。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曾在司法解释中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并没有对“实际取得”与“应当取得”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