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行政复议可能的结果有决定维持;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撤销该行政行为。决定维持的前提是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包括当事人不服的行政处罚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等,可以概括为行政机关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有以下这些: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
行政复议申请延长的条件有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且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此时应当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期限延长的条件:情况复杂;行政复议机关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且经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但是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能超过三十日,且复议机关要及时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符合行政复议申请撤回的条件,是行政复议机关还未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且经行政复议机关同意。但是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后,不能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复议申请,除非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1)国务院的复议决定。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
《行政复议法》第八条规定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事项,如下: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专利驳回行政复议的程序为:依照行政复议法的一般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
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定条件:有明确的申请人;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被申请人符合规定;有具体的请求和理由;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且在复议机构的受理范围和职责范围内。
申请行政复议的必备条件:申请人明确,并且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并且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和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等。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申请延长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条件,是情况复杂,复议机关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而且经该机关的负责人批准的。但是延长的期限以三十日为限,且需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