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陪产假的规定:例如江苏省对符合当地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给予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则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实践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但多数地区的陪产假还是15天。
法律上并没有对陪产假进行明确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实践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多数地区的陪产假为15天。
法律对于陪产假的规定是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细化的,国家的基础规定是十五天。一般还规定了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而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因此对
女职工产假类别: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流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其他。各地《计划与人口生育条例》可以将国家规定的产假假期延长。
产前假《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2条规定,妊娠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产前假2个半月。如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
流产假的规定是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可休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可休产假42天。如果单位为其参加生育保险的,则可由生育保险基金依法向其支付生育津贴;如果未参加的,则由单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
产前假的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规定,妊娠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产前假2个月。如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
小产假期一般分情况而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4)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
难产假期有113天。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产假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