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监护人,并没有顺序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则有监护能力的人按照顺序担任监护人。因此姐姐在某种情况下也可以是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范围是:一般是其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其监护人。
未成年人监护人范围具体规定应该是其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具体包括如下人员:被监护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主体应当经过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同意之后才能担任法定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是:法定监护、遗嘱监护、协议监护、指定监护。父母具有当然监护权,未成年的父母有监护能力的,不能解除监护权而采用其他的监护方式。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范围: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以未成年子女为例,其监护人的范围:第一顺位的监护人是父母,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失去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
未成年人监护人范围具体规定如下:一般监护人应该是其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监护人范围具体规定应该是其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