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赠与合同能附条件,赠与合同中所附义务是应该是非法定义务,因为法定义务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义务,赠与人约定与否,受赠方都必须履行,所附义务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第三人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道德约束,如果所附义务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
合同附件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确定的,就构成了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带有附件的劳动合同是被认可的,因此附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些附件也可以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有效证据。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那
合同履行可以附前置条件。合同履行的前置条件指以一方首先履行一种行为或以一种事件的发生或以经过一定的时间作为对方履行义务的前提条件,先决条件未满足之前不必履行,不承担责任。
依法成立的附条件合同有效,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
依法成立的附停止条件的合同有效。附条件的合同,指合同当事人设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的合同。因此,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是可以约定附条件的,附停止条件即附条件终止合同是有效的,约定的条件达成后,合同就会终止。
应按下列方式来写附条件的合同: 1、所附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不确定的、合法的、不与合同内容相矛盾的条件; 2、应当写清楚合同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标的、数量、质量、价款、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合同附件需要盖章。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或自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一般在落款处盖章或盖骑缝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附条件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附条件生效的合同何时生效需要分析所附条件,一般来说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所附生效条件一旦成就,则合同满足生效条件,立即生效,简而言之就是所附条件达成时合同生效。
合同附件应当提供,但当事人进行约定的可以不提供。合同的适用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合同的附件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基础之上达成的附件,若一方当事人没有意思自治而成离的附件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附件应当随住主合同提供给对方当事人。当
合同附件未签字其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生效要件的,附件有效。合同附件未签字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在未签字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履行附件约定的义务且约定内容符合合同生效要件规定的,对方接受时附件有效。
合同附件缺失是无效的。合同附件一般是对合同正文补充说明的相关文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有关合同附件法律效力与合同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应是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强制力,即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一般不需向赠与人偿付相应的代价。赠与合同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