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质押权人原则上来说是没有处分权的。因为法律规定,未经出质人的同意,是不得随便处分的,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押权人对抵押物只有抵押权,没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质物在经过质押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为债权人自己的债物再出质的,但是支票、提单、债券、票据是不能转质,也就是说,票据等标的物转质无效。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股权质押质权人就是债权人,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权的范围,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有权利处分的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义务的,债权人有权就该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在质押时,质押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优先受偿权; 2、孳息收取权: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保管义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处分限制:未
个人也可以存单质押了,那么存单质押需要资料,需要用到的材料就包括与借款人签订的质押贷款合同,如果是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之间产生的债务关系是要双方进行质押担保。
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 1、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 2、经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必须有个前提,即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未经登记的
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 1、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 2、经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必须有个前提,即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未经登记的抵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的一般规定为以股权质押的,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的时候设立,且股权在出质之后,不可以进行转让,除非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的。
质押权人行使其质权可以通过拍卖或变卖质押财产,质权人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方式。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质权人享有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 1、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 2、经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必须有个前提,即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未经登记的
质押权人不可以抵押质押物。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
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区别: 1、合同标的不同。动产质押的标的是有形动产;权利质押的标的是无形权利; 2、标的物的转移和占有方式不同。动产质押,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质物;权利质押,以证券化的债权质押,通知债务人质押情况,以股份、股票或知识产权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