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8
当发现自诉案件的性质不再符合自诉的要求时,一般会转化为公诉案件,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1.如侮辱、诽谤罪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的,应转化为公诉案件。 2.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轻伤的,有时在自诉人取证困难的情况下,
自诉转公诉的两种情形是: 1、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新的情况,需要适用公诉程序的; 2、自诉人有取证困难等情况,经申请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
自诉转公诉的两种情形是在自诉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或发现案件性质并非自诉时的罪名、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轻伤的,在自诉人取证困难的情况下,经申请可以转为公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
自诉转公诉的两种情形是在自诉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或发现案件性质并非自诉时的罪名、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轻伤的,在自诉人取证困难的情况下,经申请可以转为公诉。
公诉转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公诉转自诉的情形: (一)故意伤害案; (二)非法侵入住宅案; (三)侵犯通信自由案; (四)重婚案; (五)遗弃案; (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
公诉转自诉的情形主要有: (一)故意伤害案; (二)侵犯通信自由案; (三)非法侵入住宅案; (四)重婚案; (五)遗弃案; (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
公诉转自诉案件的具体情形: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
法院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裁定驳回民事起诉:被告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以及双方书面仲裁协议中约定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情况等。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6种情形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定不起诉的六种情形: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四)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五)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六)其他法律规
法院不予受理刑事自诉的情形如下: 一、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 二、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于自诉案件的,只有下列案件才属于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
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形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