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继子女是否有权代位继承,需要分析具体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的,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代位继承能够继承的份额,只有原继承人的份额。被继承
继子女有代位继承权。根据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子女有代位继承
如果是由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能代位继承的。代为继承具体的规定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
继子女不能代位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未注明包括拟制血亲。在最高院关于民法典继承编的司法解释中,对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进行了进一步规定:被继承人
继子女不能代位继承。因为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而继子女是基于姻亲关系而来的法律拟制血亲关系,并不在直系血亲的范围之内。
代位继承继子女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且前述的子女应当包含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抚养教育
《民法典》规定继子女是可以代位继承。继承人未来的及分割财产就死亡的,其应当获得的份额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具有法定继承权的人,就有代位继承的资格。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非亲生子女,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把子女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非亲生子女是有继承权的。
非亲生子女如果是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就有权继承遗产。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有:配偶、子女、父母。并且,这里的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非亲生子女,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把子女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非亲生子女是有继承权的。
视情况而定。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则和亲生子女享有一样的法定继承权。如果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则继子女没有继承权,亲生子女才有法定继承权。
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