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民法中抗辩权针对的内容有: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
抗辩权是法律明确规定给予当事人对抗请求权的权利,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
双务合同中抗辩权的法律性质是,抗辩权,即对抗请求权的权利。行使该权利的条件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或者有先后顺序,一方请求另一方履行义务的。
抗辩权行使程序中的限制: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 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 3、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
留置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法律特性上有相似之处,两者都是为了保护准备履行义务的一方不至于在履行后不能得到对待履行。事实上,两者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1)目的不同。留置权以担保合同债务履行为目的。留置权是债权未受偿前,留置对方财产,目的在
1、概念不同。 (1)抗辩权是权利人所享有的对抗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权利。其作用在于阻止对方请求权的效力,其典型形式有双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保证人的检索抗辩权等。 (2)请求权为法律关系的一方请求他方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的权
代位权诉讼中止的原因: 1、不可抗力; 2、代位权人的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代位权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应当承担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犯罪人的暴力行为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属于告诉的才处理的犯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现实生活中以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为多。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
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代位权的行使需要具备的法律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的存在。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的债权。 3、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4、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建设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含: 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重合同的当事人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有权在对方未履行前拒绝对方要求履行合同; 2、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重合同中应先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时,另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3、不安抗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