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有约定解除或者是法定的解除条件的话可以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抵押房产到期的不能自动解除,如果债务人的债务已经清偿,抵押到期的,当事人需要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当事人以自己有权处分的房产进行抵押的,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
房产抵押未解除不能过户。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交易正在抵押中的房屋,但房屋在抵押期间只能进行权利交易行为,在解除抵押后方能进行过户登记。
房产证解除抵押没有期限。 房屋抵押为债务担保的,对解除抵押登记的期限没有作出规定,主债务消灭后,抵押人就可以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
有约定解除或者是法定的解除条件的话可以解除。有法定解除情形的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单方行使解除权。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
《解释》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了开发商既构成根本违约,又构成欺诈的情况(其中属于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有3种),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
抵押款还清后抵押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抵押权已经实现,此时不存在解除抵押合同的问题。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
生产方交付不合格产品,不属于我国民法典第563条规定的一般的法定解除的情形,但是如果合同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且该方当事人可以要求生产不符合合格产品的一方,承担支付违约金或定金等违约责任,如果另一方不同意解除合同或者承担违约
房产抵押合同未办理登记,并不影响合同效力。也就是说,只要房产抵押合同不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形,合同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后,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合同有效,并不代表抵押权生效。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才设立生效。 举例
合同无效,也就是合同自始至终都不能发生任何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合同无效的当事人不需要解除合同,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没有效力。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善意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