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下列情形属于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一、合同是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 二、合同是在一方或者第三方使用欺诈或者胁迫手段的情况下签订的。 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显失公平的。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特点是: 1、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2、须由撤销权人在除斥期间内主动行使撤销权; 3、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 4、撤销权人可以撤销或变更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特点分别有: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以撤销合同,由撤销权人自由决定;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应为有效,在被撤销后就自始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特点等。可撤销合同的处理方式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的特点(1)合同的撤销或变更是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撤销或变更。(2)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属于相对无效的合同。(3)可撤销的合同一经撤销,合同当事人之间便消灭合同关系,这一效力追溯到合
可撤销合同的特点有以下这些: 第一是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第二是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以撤销合同,由撤销权人自由决定; 第三是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合同是有效的,撤销后,该合同自始归于
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因为存在法定事由,允许当事人申请变更或撤销全部合同或不同条款。特点:1.订立合同时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对合同的变更或撤销有选择权。3
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1、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即
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不是可撤销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504条规定,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非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该项代表行为发生法律效力。换句话说,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对法人能够发生效力。这主要因为,设立法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想要撤销合同,就必须使用法定的方式、满足法定的条件。具体来说,合同的撤销权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来撤销合同。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合同相对方滥用合同撤销权,造成市场经济秩序混乱。同
可撤销合同适用除斥期间,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不同,它是法律规定的不变期间,一般不发生中断、中止或延长的问题,其所消灭的是实体权利。《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