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1
对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依照《民法典》第557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其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解除、终期届至等为合同的相对终止,即合同履行效
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情形如下: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情形。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
合同终止后还要履行以下义务: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主体参与合同活动过程中,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 1、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期限届满; 2、当事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完毕; 3、当事人依法解除合同; 4、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不履行合同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法律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不要求履行的。 除上述三种情况外,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
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以下情况:一是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合同失去标的,失去意义,应当消灭;二是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以下情形不能履行:标的物已灭失,或者标的物虽然存在,但因为法律上的原因而不能交付;债务人自身的原因不能提供原定的劳务,如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等。
合同履行不能的情形有: 1、合同标的已灭失; 2、合同标的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3、合同标的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强制执行; 4、合同无效; 5、合同被撤销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