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代位权不是形成权,而是请求权。代位权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时,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的权利。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有两种: 1、是在法定或当事人约定期限内行使。 2、是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这是针对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而言的。
合同的法定解除权的五种情形如下: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只有其致使合同目的完全不能实现时,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享有合同解除权; 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
撤销权是属于形成权的范畴的,权利人可以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我国《民法典》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实际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劳资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事由成就,二是根据法定事由的出现从而解除合同。法定事由主要有用人单位逾期未发放工资、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形。
撤销权属于形成权。 一、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虽然撤销权的行使要通过法院来实现,它具有请求权的部分属性。但是,撤销权中形成权的属性更加明显。形成权通常包括撤销权、追认权、解除权等。 二、撤销权,
根据我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位权不是形成权,而是请求权。形成权,指的是依照行为人个人的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实现的权利。代位权不可以只凭债权人单方面意思表示即成立,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受领才可以最终实现。代位权的实施条件是:债务人怠
合同的解除,是行使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包括协商解除,即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或者在符合约定的事由时解除;以及法定解除,即在一方具有明示违约;一方迟延履行、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等情形时解除。
法定解除权是指出现法定解除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
法律明确规定管理人享有合同解除权,涵盖有“管理人正当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意思,这就意味着,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合理、明确的方式予以表达,且不能滥用故意造成相对人的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管理人解除合同的范
合同解除权与撤销权不是一个意思。合同解除权就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1、合意解除,是指根据当事人事先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而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